在深刻总结我党历史上反斗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基础上,党的明确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既体现了我国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决心,也为党和国家制定符合国情的防治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不断显现。据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地方的调查显示,近年来群众对反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2009年群众对反工作成效的满意度达到69.2%,比2003年提高了17.3%。当然,我国目前仍处于现象易发高发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只有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这一总体态势,才能有效地同各种消极现象作斗争。一、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党的报告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思路,并对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举措。党的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打击和预防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1.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打击和惩处的力度不断加大打击和惩治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绝不让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党的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查办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同时加大了对包括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查办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案件。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查办的省部级人数比2008年翻了一番。违法违纪大案要案的查处,有效地震慑了分子,挽回了经济损失,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进一步完善了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有力推动了反斗争的深入开展。2.各项预防的措施有序展开,治本抓源头的预防工作稳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是我国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党的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活动,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7.网络反腐快速发展,科技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日渐凸显利用科技手段防治,既是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又是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技含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开始把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更加广泛地运用到防治的各个重点领域,运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举报、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分相继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系统软件,建立了一套实时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络以其特有的互动性强、隐秘性高、速度快捷、影响深远等优势,正在迅速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柄利器,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经由网络举报而遭到严厉查办的官员已有不在少数。为了全面加强了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于2008年10月28日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意见建议,网站开通仅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目前,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网络反腐易引发公众对信息的关注度,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直接促进反腐工作同时,也明显推动了党政官员接受社会监督。二、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毋庸置疑,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当前依然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调整变革时期,现象滋生的各种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和文化多样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一些领域中制度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给形形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党内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依然广泛存在。如胡指出的:“现在一些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概括起来,当前反斗争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1.西方腐朽的思想文化与我国传统的封建残余思想相互交织,为确立反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不愿”的思想,造成了一定的障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西方腐朽的文化生活和思想价值观念不断侵入我国的意识形态阵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唯利是图”的腐化思想开始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滋长,这些思想与我国历史上残余的封建思想,如“官本位”思想、“人治”思想、“一人得道,鸡犬”的封建特权思想、“官贵民贱”的潜意识等相互交织,影响着一些思想意志薄弱,政治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成为了“个人专断”思想、“以权侵法”行为、“任人唯亲”现象等各种消极现象的诱因。目前,“千里做官为求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已成为一些人的为官之道,许多分子便是这种思想文化的殉葬品。尽管各地各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确立了反斗争和文化建设“两手抓”、互相促进的观念,但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仍未能彻底根除,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2.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体制制度不完善且制度执行乏力,为确立反机制制度防线、营造“不能”的环境,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不完善与制度执行乏力同时存在,虽然通过制度建设防治已被确认为我国防治的根本途径,各单位各部门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但现实中依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彻底等问题。突出表现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备,有的制度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不便于执行和操作;有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需及时进行清理、废止和修订;有的制度没有及时跟进罚则,导致了执行不力、落实不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迫使一些本想认真执行制度的人也不得不“入乡随俗”,各种人情关系盘根错节,许多人打着走关系的幌子,行贿,买官卖官,这些都成为了制度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3.我国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对确立反监督制约防线、营造“不敢”的氛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尽管我国先后建立了各种监督机构,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缺陷逐渐显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意识还比较薄弱,监督制度在某些方面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安排,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监督工作还不得力的现象仍然存在,现实中,上级难以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内部难以监督、外部无法监督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始终是一个薄弱环节。另外,在监督内容上忽略了对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监督,造成监督工作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在责任追究上存在一到关键利益就望而却步的现象,害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打着保护干部和发展稳定的幌子,能捂则捂能拖则拖,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监督的效果越来越不明显。4.现象发生的不断翻新、领域不断拓展,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增加了难度从的主体看,有的地区、部门和领域已经构筑成以利益为纽带的“地方性利益共同体”、“部门性利益共同体”,一些行业甚至出现了网络化、集团化、家族化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利益集团已成为联盟的重要载体,一些分子在权利部门内结成有领导、有分工的违法犯罪团体,有组织地滥用权利,他们在某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关照,互相利用,结伙作案;从的手段看,出现了名目繁多、多元渗透的势头,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的特点,送卡、送券、送证、提成、回扣等各种商业无孔不入,一些行为的欺骗性、诡秘性、延续性特点不断增强,用以遮盖的外包装更加严密,导致行为隐蔽性加大,潜伏期延长;从的领域看,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案件发生率未能有效遏制;高校、医院等单位的案件也呈多发态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所上升,另外,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扩张,村官和社会中介组织等问题也开始凸显,现象呈现出向社会基层和新的领域蔓延的趋势,使传统反腐手段的局限性日益显现,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增加了难度。5.全球化背景下的现象形式更为多样、危害更加严重,为查处设置了重重障碍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行为越来越具有“跨国性”、“国际性”特点。一方面,海外跨国公司在的行贿案件增多,尤其是入世以来,为了争夺市场的份额并逃避法律的惩处,一些跨国公司往往采取十分隐蔽的行贿,例如:为手握重权的官员子女出国留学提供条件、与官员的亲属开的公司做生意、为官员退休后安排高薪职位等,这些隐蔽的行贿为司法机关追踪、确定跨国公司的行贿行为设置了重重障碍。另一方面,跨国洗钱活动日益频繁,贪官外逃现象日趋严重。许多分子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一些犯罪分子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纷纷携巨款海外,由于此类案件的侦破和审判存在诸多困难,使当前的反斗争面临严峻挑战。6.各种消极的社会心理在干部群众中不断滋生蔓延,消解了社会公德,为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就领导干部趋于的社会心理而言,面对当今社会形形的诱惑,一些私欲重胆子大的领导干部在“心理失衡”、“为公无过”、“法不责众”以及“侥幸漏网”等等社会心理的驱使下,把自己的地位、身份、脸面、尊严乃至党性原则、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思想统统抛之脑后,纷纷做起“以权换钱”、“以钱换更大权”的名利双收的买卖。还有一些干部认为现象是市场经济的“润滑济”,是发展经济的“必要成本”,有的甚至还把一地的经济后退归结为某一反腐大案的查处,提出“查处和曝光案件过多将影响投资者信心”,认为“反影响经济发展”、“水至清则无鱼”。在上述种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一些领导干部也开始走上道路,他们贪污腐化的过程,从偶然到习惯,从心虚到坦然,从少许到大量,从接受到索取,直至走进高墙。就群众容忍乃至不自觉参与的社会心理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打击报复”的社会心理以及“笑贫不笑贪”羡腐心理,无形中降低了群众对反斗争的参与度,提升了群众对现象的容忍度,另外,我国传统社会中“结”、“”等“潜规则”渐渐成为人们处事准则和生活,渗透到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中。一些群众对贪污现象虽高度关注并严重不满,但在事关自己或亲朋好友的前途命运时,却往往又不自觉地参与到了行贿的行为之中,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阻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顺利展开。总体上看,党的以来,我国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能够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反腐倡廉道路,并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第一,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断推进,更加强调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与系统化;第二,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必须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反腐倡廉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三,必须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第四,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把改革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第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坚决惩治,又更加注重预防,系统治腐,整体推进;第六,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地开展反斗争,使反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从而更好地“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第七,必须充分发挥预防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努力提高预防的能力和水平;第八,必须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使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第九,必须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防治中的作用,把电子监察、网络信息技术、新兴媒体等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有效创新和执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撑。但是,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阶段,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尽管我国每年都开展反的专项斗争,并取得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并未有效抑制,反斗争的形势仍旧比较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明确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才能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