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肾是遗传病,患者应该生育吗?了解一下医学新技术可以解除家族痛苦天津市泰达医院 李青有一次门诊,一个31岁小伙子进入诊室坐下就说,给我查个肾功能。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有多囊肾。我强调的问是多囊肾还是肾多个囊肿,他说是多囊肾。我接着问,你家别人有吗,他说有,他爷爷有,尿毒症已经去世了,他爸爸有,尿毒症刚开始透析。我又问,你结婚了吗,有孩子吗,他说,有一个3岁的男孩。我问你知道这个病遗传吗,他说知道,我又问你要孩子前知道吗,他说知道。我说那你不怕传给孩子吗,他沉默了一会说,孩子超声的结果是双肾的回声不均匀,我们勤检查就是了。我无语了。勤检查能避免吗?多囊肾主要表现为两个肾脏出现许多囊肿,而且越长越大,正常肾组织受到囊肿挤压越来越萎缩,肾功能逐渐下降,出现肾性高血压、肾性贫血,最后尿毒症。不仅仅肾脏出现囊肿,其它实质性性脏器比如肝脏、脾脏、胰腺等也出现多个囊肿,但以肾脏损伤最重。囊肿发生越早,病情就越重,严重者青年期就去世了,轻者60岁后也大多出现肾衰竭,生命的最后几年是在透析中度过的,病人的痛苦可想而知。成人型多囊肾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患者子女遗传概率为50%(见图)。其特点为具有家族聚集性,男女均可发病,而且遗传机会相等,连续几代均会出现患者。这个患者明知道自己家族的疾病会遗传给孩子,但还要坚持生育,这很大程度上受传统陋习的影响——要保留自家的“根”,留自己的“种”。临床上,像他这个想法的患者不在少数。一些患者抱着侥幸心理“也许是个健康孩子”,另有一些患者坚持认为“我凭什么不能要孩子?”,但也有一些理性的患者,表示坚决不再生育,不能把家族的痛苦再遗传给下一代。生一个健康宝宝几乎是每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思维,这无可厚非。但只想保留自己的血脉而无视孩子的健康,把自己父辈以及自己遭受的疾病痛苦强加给一个没有选择能力的孩子身上,从这点说有些自私。我们再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1、指定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3、精神病;4、其它。严重的遗传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医学已经明确家族性多囊肾是一种遗传病,属于上述法律条款规定的范畴。多囊肾患者可以结婚,不过从优生考虑不宜生育。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生活中遵守这条法律者并不多。可喜的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以上的担忧都将化为云烟逐渐消散,多囊肾患者也可以生育一个完全健康的宝宝。成人型多囊肾是单基因病,致病基因比较简单,包括PKD1和PKD2,PKD1基因突变所致为Ⅰ型,PKD2基因突变所致为Ⅱ型,Ⅰ型最为多见,占85%-90%。从2010年起,由梅长林教授领衔的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课题组开始探索能否采用生殖干预的来阻断多囊肾病的遗传。2014年,终于成功建立了成熟、准确、行之有效的多囊肾病基因检测技术平台,为多囊肾患者实施胚胎植入前遗传诊断及试管婴儿技术创造了坚实的基础。在基因诊断的基础上,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体外受精、胚胎培养、活检取材、基因检测筛选等一系列辅助生殖操作,最后成功筛选出1个染色体正常、不携带致病基因的健康胚胎植入到母体内,并在孕19周时进行羊水穿刺复检,确认不携带致病基因突变。如果是基因异常的胎儿,可以选择终止妊娠。通俗的说,多囊肾基因阻断技术就是一项试管婴儿PLUS技术,通过这些新技术,多囊肾患者家族的魔咒从此被打破。
首先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你父亲的情况是具备行为能力的。 原则来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有精神病的一方经确定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由一方承担。如果已经分开债务,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者用其财产进行偿还。
可以送去,不过这要看儿女是怎么想的,你母亲是怕你父亲拖累你们的生活,老年痴呆患者调养好的话,还有几年的时间可以陪伴,调养不好,只会越来越严重,也会加速患者的离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