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注意一些程序性问题:首先,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其次,涉及到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情形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因为诉讼代理人无法表示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以调解,可以通过调解
你提出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根据《婚姻法(修正)》,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不以一方付出较多或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只是一方生活苦难为前提,是夫妻间互相义务的衍生,故如果你妻子在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老婆得了精神病可以请求,但是不能,只能。并且在诉讼离婚之前需要先变更配偶的,因为原告不可以是被告的监护人或者代理人。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院提起离婚诉讼。
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