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症可以说是精神科最重的精神疾病,也是精神病院中最大的住院人群,很多精神症患者甚至因为病情迁延不愈而长期住院治疗。但临床上并没有所谓的精神症的严重度分型。今年即将颁布的ICD11里面将会首次出现轻度、中度、重度精神症的相关分型,但是具体内容因为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最后定稿,所以还没有最后发布。
之所以多年以来一直没有轻中重的分型,是因为精神症的严重程度本来也很难区别,而且区别看起来意义不大。精神症是慢性致残性精神疾病,而且往往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趋势。也许一个患者刚刚入院时只是存在幻觉和部分妄想症状,但幻觉和妄想本身也会逐步的影响患者的情感和行为,这个过程就是疾病必然的发展过程。而且精神科讲的是对症治疗,你有什么症状我用什么药,症状的严重度往往需要医生的主管判断,缺少量化方法。
精神症患者区别严重的一个重要观点不是看患者发病时有多少精神症状,有多疯有多闹,而是缓解后患者的转归情况。其实,对于精神科医生来讲,往往兴奋躁动和幻觉妄想这类看似严重的阳性症状,要比孤僻懒散、缄默不语一类的阴性症状治疗起来更加容易见效。其实,个人觉得区分精神症严重程度意义不大,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症患者的病程都是独立的,任何一个精神症患者的症状和对应治疗都是动态变化的。
你觉得精神病和正常人的区别是什么?我相信对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我来说一说医生眼中的答案。
精神病是普通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称呼,也有一定的歧视色彩在里面。但其实精神病应该称呼为精神疾病,是一种包含很多疾病的医学分支学科,而我们老百姓常说的精神病更多的是指精神症。
关于精神疾病与正常人的区别,最直观的是看有无精神病性症状,但只有一部分严重的精神疾病才有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很大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是没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的,但它们也是精神疾病。
比如焦虑症、轻度抑郁症、失眠症、品行障碍、人格障碍、进食障碍等等,没有精神医学背景的非专业人员是无法识别的。
说一说社会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偏见
我是一名和精神障碍患者打了十多年交道的精神科医生,这些年来深刻的体会到社会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误解和偏见。确实有一些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时可能对周围人造成伤害或干扰其正常生活,但那只是患者的疾病造成的,我们可以报警求助,但不应该抱有偏见,更不应该对精神障碍患者造成不应有的言语和身体伤害。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的社会应该给这些受苦受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更多的理解和关爱,毕竟这个群体大到整个社会无法割舍。希望随着我们社会对于精神疾病的认知增长,更多的人能够从心里接受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只是生病而已!
精神症是一种较难以治愈的精神类疾病。终身患病率为千分之六点五。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初发病人可以得到临床痊愈,三分之一的病人会在一定的诱因下复发,有一些病人可能会反复发作。精神症预后不良的因素包括了发病持续时间长、阴性症状为主、渐隐起病、既往有精神病史、独身、分居、离婚、发病年龄早、发病至接受治疗时间长度超过一年、工作情况差、家庭支持差、社会交往差、病前性格异常、不能坚持治疗等诸多因素。
这位二十多年神志不清的患者,本身发病持续时间很长,这满足了预后不良的重要条件了。后续的治疗是否可以使得他恢复健康,就需要综合考量他所处的环境条件。二十多年里肯定是接受过一些治疗了,但是一直没有恢复清醒的神智,这也表明了患者的疾病是难以康复型的。但是,这个过程中家里的人是怎么做的呢?患者是否有足够的社会的、心理的支持资源呢?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情况。
能否得到康复真的很难说,机会太小了。如果坚持药物治疗,同时家庭成员进行必要的家庭治疗介入,并给患者适当的力所能及的工作,那么在这样的合力的作用下,或许会有一些奇迹发生。毕竟,很多常规医疗过程不可能达到的结果,都在爱和必胜的信念下,变成了现实。不管结果如何,多对病人投以关心和支持是必要的。
主要看是哪种精神病。
如果是精神症,很难。
如果是双相情感障碍,有可能。
如果是抑郁症,有很大可能。
如果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基本都能治好。
如果是神经症,基本都能治好。
如果是癔症,基本都能治好。
如果是焦虑症,基本都能治好,
如果是强迫症,能够治好,但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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