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也是普通公民,没有什么特权的。不能当了几年兵,国家就要保养一辈子。如果他是参战造成的伤残或者疾病,还是可以照顾的。如果是在和平时期当了几年兵,就要国家保证一辈子的医疗费或者照顾,恐怕谁也不能填补这个天文数字的无底洞。精神卫生法的主要修改内容是将“被精神病”去除,不能让某些人利用精神病这一借口,将某些人关押起来。而不是给退伍军人以多少优惠。如果他是有工作单位退休的,单位应该负责到底。或者由医疗保险负责。与贫民百姓一样。
并不是说精神症是最严重的精神医学诊断,所有的精神症患者犯法都会受到特别的待遇,事实上法律并无例外之说,精神症就是精神症,犯法了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问题的关键是出于对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精神障碍患者犯案,需要对其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主要是判断在案发时患者是否受精神症状支配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不是,那不管之前有多么严重的精神科诊断,都会被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如果确实在案发时受到精神症状支配发案,那么就要通过司法鉴定专家组的权威鉴定,推断患者当时所能承担的刑事责任能力大小,最终法官量刑也是会参考司法鉴定结果的。
当然即使鉴定结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患者案发时完全受精神症状支配,没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嫌疑人患者也不会被直接无罪释放的,是要被送到门下属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强制住院治疗。当然,在强制住院的时候家属是没有权利接患者出院的,其实与坐牢的差别有,但不是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