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神病人在又不能辨认出来也可以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但应当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管束监守和治疗。
3.违法行为轻微的咳嗽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盲人或则又聋又哑的人违返治安管理的,也可以从轻、能减轻的或免于处罚。
5.触犯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才发现的,再次处罚。
6.违返治安管理有a.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的或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拒绝驱除也可以减轻不违法后果,并拿到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协迫或是被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含糊其词陈述理由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