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根本就没有打她,是他们双方在厮打中,双方都受伤。我们根本就没有参入他们打架。如果我们去进行精神病鉴定,不就是承认是我们打的了吗
4、我们的朋友(男)在法庭公开开庭离婚案时,我们都可以参加了听何,开庭审理中地突然之间停电,法庭正式改日从新开庭。而后两家人都往外走,在法庭门外走廊里,女方船舶概论家属上了就上来打我的朋友,我们在场朋友就帮忙拉架。双方在厮打中,女方的脸被踢伤。女方就去住医院,说是我们这帮朋友给打的,现在得了精神病,女方自己在吉林的几家医院找医生(女方的姑父是一名医生,认识精神病鉴定的人),可以鉴定说她有精神病。现在根据上述规定到法院,女方向法院起诉我们给赔偿,法院还让我们去重新鉴定申请精神病。而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就也没打她,是他们双方在厮打中,双方都受了重伤。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就没有参入他们经常打架。如果不是我们去参与精神病鉴定,不应该是这么说是我们打吧了吗
谢谢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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