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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女,对于自w这件事情负担很大,怎么办?(女性超过五十岁,社保不到十五年,单位使用各种手段让员工自己离职,能领失业金吗)

女性超过五十岁,社保不到十五年,单位使用各种手段让员工自己离职,能领失业金吗

其实单位这种做法是既不合法也是不合情理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你虽然超过了50岁,但是养老保险缴费不到15年,并没有符合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同的。虽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而且发布的时间是2008年,而新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是2012年12月,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从下位法执行上位法的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合同方面的根本,凡是和劳动合同法提法不相符合的,必须以劳动合同法来作为基本的遵循,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

《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新修订后的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有机的衔接,其中第十六条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到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超过50岁的女性,作为企业的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为用人单位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最后事关女员工最为关键的几年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本着关爱女职工的角度出发,让女员工继续为单位做贡献的同时,通过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而顺利达到办理退休的条件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是用人单位也不吃亏,即使女员工50岁了,但她们的责任心更强,对单位认同度更高,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如果用人单位采用各种手段逼迫年龄超过50的女职工离职的,只要职工提出离职的,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手段,女职工只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做好自己的事情即可,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只要之前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就能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50岁以上的职工,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并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是符合领取基本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维权的有这么几种。一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手段,也是维权成本最低的一种;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三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四是向当地法院起诉。除了协商外,后面几种维权,自己都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维权成本也比较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和用人单位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争取领到失业保险金,然后自己缴纳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顺利办理退休。

孩子十八岁违法,父母要补偿吗

01:52

35岁的我负债8万元,有没有跟我一样压力大的,有什么体会呢

题主你好!你说负债八万,我的看法是,太少了,你三十五岁,这点钱叫负债,还拿出来晒晒,不够,你看看吧,那些几百万,上千万的才叫负债,你稍微努力,不用一年就还上了,那些负债多的,都是老板级的,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虽败犹荣,都是种种原因,造成目前的情况。所以你的太少了,没有压力,但是你觉得是压力,那也好,会变成你的动力,有时间,坏好事,绝处逢生,你的努力,可能事业开始变好了,视野开阔了,人生的路子也宽了。所以不一定是坏事!不要放在心上,只要肯努力,办法你总比困难多!祝你成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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