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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争议很大,我觉得应该二次或三次司法鉴定,衡量多方意见,就我个人意见不认可这名滴滴司机案发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我们已经知道,精神障碍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犯有刑事案件的时候需要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由鉴定专家组判定是嫌疑人在案发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判定嫌疑人需不需要负担和具体负担多少刑事责任能力。
的大学生杨某称自己患有抑郁症,想,却又没有勇气,临时起意试胆量,之后原本想,但被朋友劝阻自首,到案后司法鉴定称嫌疑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大体经过就是这样。
我觉得这里需要考量的内容很多,首先嫌疑人是不是在之前就存在抑郁症诊断?有无悲观厌世的想法?判定任何一个抑郁症患者都是存在长时间且有据可查的抑郁表现的,一个人几乎不可能没有任何征兆突然抑郁到想死不敢死,可能周围人无法识别抑郁表现,但专业的司法鉴定专家一定能够识别的。
然后,抑郁症患者确实会出现打算的时候会带着别人一起死,但这样的情况一般是针对自己的亲人,原因是担心自己死后留亲人独自痛苦生活在人世,像本案这样没勇气自己,杀个人试胆量的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我觉得即使事实确如陈某所说,单凭这样判定嫌疑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有一些不妥,起码在我看来案发时他的行为并不是受抑郁症状支配或是影响下产生的,动机很难判定,与常遇到过的抑郁症患者扩大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应该二次或者三次司法鉴定判定。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因为监护人疏于管理而出现的冲动伤人或者紊乱肇事肇祸的行为,虽然有一些患者确实突然发病,无法提前预判,无法提防,但根据近期的案件看,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其实在日常的生活中是完全可以也应该已经发现了患者的一些反常和容易产生风险的行为,但往往听之任之,疏于管理,也造成了最近几期精神障碍患者涉案的案件。
其实我们国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已经实施了很多年,大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建档管理,国家也定期给患者家属部分护理费补助,监护人应该担起责任。可能管理不了,但完全可以将类似的安全隐患告知社区精神防治人员,或者干脆110。
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时确实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部分行为,但其实伤人事件还是很少发生的,只要我们科学管理,在患者出现幻觉妄想时及时治疗,就可以避免很多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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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法律问答顾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