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残疾精神病人可以申请低保,但能否批准还要看家庭经济条件。
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1、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列入财政预算。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2020-07-22 12:37
不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按家庭申请的不是家庭成员中一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的。所以精神病患者不可以去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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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9
从2013年7月29号开始施行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下六种重性精神疾病,只要被诊断发病,就必须由相关医疗机构指定的相应科室和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
这六种重性精神疾病分别是:精神症、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看你病情严重程度了,我朋友有患双相情感障碍的,属于严重的精神疾病这种都是要计入档案伴随一生的,就看你具体考哪种事业编制,要求严格与否。
害,其实也挺惨的,本来这种病就根本无法痊愈,生活都是已经在很尽力了,却还要受到就业上这么巨大的压力,虽然说是,它是精神疾病,但我觉得他行为很正常,就是严重时会伤害自己,也许是怕这种伤害行为危害社会吧。
我一个当老师的同学有个同事是个精神症患者,这两年好像退休了。
她是师范大学毕业,也分配到了学校,但不是教书,而是管理学校的档案,从事接触人比较少的文秘工作。
据说她是大学时期得病的,住院治疗几个月就能回学校了。毕业之后她父母找关系把她安排在了不用面对学生的岗位,据说是担心她在教学期间出现问题刺激病发。我个人觉得她有那样明智的父母很幸运。
我同学这个同事教学期间请了两次长假,听传言说是她去住院了。这样相对很清闲的工作都能复发,我觉得精神病人根本不适合教师工作。
你想,如果当任课老师,要面对形形的学生,现在的孩子独生子居多,什么样任性调皮捣蛋的都有,正常人都经常被气得不轻,何况是有问题的精神症患者?
不要说病人已经好了,精神症一旦确诊,病后都忌大喜大惊大怒,忌讳经常激动。
为了病人着想,尽可能不要教书育人,可以选择教育单位,但教学生尽量不要,可以选择学校里相对轻松的工作,哪怕工资少点。
要上报的,确诊以后社区就来登记了,还每个月有专人回访。社区医生说还可以办残疾人证,报残疾人补贴,我突然感觉到很恐慌。我拒绝了国家的好意,我接受不了精神残疾的认定。
不过跟我的社区医生关系挺好,我很配合她工作,她觉得我不像一个病人。我不知道其他的病人是什么情况,我生活大抵都还是正常的。正常工作、正常出差、正常应对生活的琐事,按时服药,也正常有情绪,但没有到病态的程度。今年尝试停了三个月的药,开始没有觉得有丝毫的影响,以为自己痊愈了,但是时间久了还是觉得有些不安,又恢复吃药了。
我母亲在84岁时也做了这个手术,做完后醒过来就没有清楚过,胡说八道,出现幻觉,不认识人,拔输液管子等等,一个人根本就看不住,住院半个月就一直不清楚找医生说正常说几天就好了,到出院也没好,找医生说看骨头病,现在成神经病了。到现在几年了一直不清楚。做那么大手术就没有说过痛,是不是麻药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