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抑郁症的人不大适合结婚,一方面是抑郁症的人自我认知会缺失,缺乏反省能力,指望她经营家庭很难,只能是男方来经营家庭了。其次,确实会情绪不稳定,所谓的女人的情绪是一个家庭的风水,女人情绪不稳定毁三代,还是有点道理的,女人情绪不稳定的原生家庭基本上会鸡犬不宁,影响子女成长。再者,她毕竟是一个病人,影响夫妻感情,甚至夫妻生活,如果她再强势一点,那基本上是一个头两个大,生活会很痛苦。
当然,理论上是可以治好,但也可能复发,甚至会遗传。总之,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卫生上,健康都是很重要的,做病人的家属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
1、抑郁症患者也有的权利,法律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规定,只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2、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请求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如果患有医学上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选择是否生孩子是一个成年人的权利,与疾病无关,也无所谓应该不应该。只是因为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有精神症病史的人在做决定时的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精神疾病具有一定遗传相关性,但并不是遗传疾病,不是父母有精神疾病,生的孩子就一定会患精神疾病,只是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子女的患病率会比普通人群患病率高,但患病率是个统计学的概率性推断,不作为定论,所以患有精神症如果选择生孩子,需要对以上风险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2.患有精神症经过系统全程治疗,也是有一定比例的病人恢复很好,社会功能保持良好,所以如果是病情处于持续稳定期,也是可以考虑选择要孩子的。
3.如果稳定期想要孩子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稳定期是否到了可以停药的阶段,因为需要考虑服药对于孩子的风险,包括致畸风险,药物副作用风险,以及相关不良反应。因此如果处于稳定期,而且又在自己主管医生的评估下已经处于断药期间,一般只要断药半年以上就可以选择备孕要孩子了。
4.而如果是稳定期但尚在维持服药阶段,此时如果想要孩子,第一需要和主管医生做充分的沟通,判断是否可选择停药,如果评估后可以停药,就可以按照主管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停药物后,间隔半年在选择要孩子。而如果是病情尚不适合停药,这就需要先和主管医生沟通,充分了解当前循证医学文献报道的服药期间怀孕的相关风险,在和家人充分沟通协商情况下,选择当前循证医学证据相对最充分的对胎儿影响相对最小的药物来维持治疗疾病,这样既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病情波动,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胎儿的潜在不良影响。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