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了,婚后发现妻子有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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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不是无效婚姻,要由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规定的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司法实践中包含重症精神病。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症和躁狂忧郁症病人缺乏正常人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为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能承担婚后夫妻间的义务和责任,对后代的健康和人口的优生也有很大影响。女方在婚前是否患有重症精神病,而且在婚后尚未治愈,要有充分的证据,如有关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等。依法行事是要有证据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蝇。只有法院才能依法判决是否是无效婚姻,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判决。如果当事人已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想知道您所描述的情形是否是无效婚姻,当事人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证据,待法院调查核实后,才能依法判决。仅为您提供相关知识参考,并非权威回答,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我们村有个女人,也遇到跟你这类似的烦恼,而且情况比你的更糟糕。小梅家庭情况不太好,高中毕业后去了广州打工。在电子厂认识了一个年龄相仿的青年叫小强,因为性情差不多又是老乡,两人在慢慢接触中产生了好感谈起恋爱。恋爱一年后,他们回老家订婚了,订婚半年后小梅就意外怀孕。在孩子出生前,他们领证结婚并且宴请了亲朋好友。小梅不仅找到了托付终身的伴侣,而且马上要升级当妈妈,人逢喜事精神爽,她觉得很开心幸福。可好景不长,就在小梅临近预产期的时候,小强心脏病发作,还好抢救及时,差一点就一命呜呼了。这对于沉浸在新婚快乐和对新生命的期待中的小梅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小强看纸包不住火,只能一一向小梅坦白。小梅恨他: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婚前从来没跟她说过,而且不仅小强有先天性心脏病,连的心脏也不太好!那他们即将出世的孩子,会不会也遗传到心脏方面的疾病?如果是,那她该怎么办?小梅仿佛一瞬间从天堂坠入地狱,难受得无法呼吸,眼泪像决堤似的一直流,怎么也擦不干。几天后,儿子降生了,好在孩子体检一切正常,这给小梅带来了莫大安慰。但以后的日子,她要怎么过?她可以选择离婚再找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但看着丈夫愧疚的神情和期待的目光,那两个字她怎么也说不出口。虽然他欺瞒在先,但两人的感情毕竟不是假的,加上她不想可爱的儿子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她最终决定留下来一同面对。可以想象,一个不富裕的普通家庭,小梅要照顾襁褓中的孩子,每天还为小强的身体担心受怕,过得心力憔悴。村里人有的说她傻,有的说她有情有义夫妻俩是真爱,但小梅只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未来怎么样她没办法多想。可能是上天怜悯,虽然日子辛苦,但生活越过越好了起来。因为老公不能干重活,两夫妻合计开家网店卖村里的土特产,而且挣得非常不错。儿子活泼可爱,老公手术后病情基本稳定,网店收入也让他们直奔小康。以上案例说明,哪怕是婚前一方隐瞒了病史,婚后也是有幸福的可能性。但由于隐瞒的一方有错在先,另一方无论怎样抉择都要尊重,不能道德绑架。如果你有信心有毅力,可以尝试一下;如果真的心灰意冷,就找个合适的方法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