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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轻狂,法律范围内,做点荒唐事,有时候回忆起来,还觉得挺有意思。2009年,我17岁,暗恋同桌,一个非常可爱、欢乐的姑娘,关系非常好。哈哈哈,我俩还上课一起看,被老师抓到过。然而这还不算荒唐。她喜欢其他班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其实那个男的就是个现实版的“渣男”,一个高中生,脚踏5只船,还都迷恋他,五个对象都安排的井井有条,也是个人才。当然,如果没有我同桌的话,他是不是渣男,又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俩处了一年多对象,然后我同桌被抛弃了。然后我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把我同桌的屁股打了,整天哭哭啼啼,弄得我心烦!按腿上,打了二十多下屁股。第二件事,我把那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给揍了。按地上一顿揍,当然后果就是我的眼镜也退伍了,还赔了点小钱。我喜欢的东西,可以得不到,可以在别人手里,但是如果你把它弄碎了,呵。打死他!
尊敬题主,先认识【最爱】两字的含义有多重,想忘记一个最爱的人,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一般情况下,想彻底忘记一个最爱的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用一辈子去忘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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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舅就是我此生见过最无耻的人。2013年,他有辆装载机说很赚钱,想再买一辆,让我拿十万块钱,他自己也拿十万块钱入股,因为一股最少二十万他没有那么多钱,因为是亲舅,心想怎么也不会坑吧,结果几个月下来帐不清不楚,问他赚钱吗,说赚但就是没帐,我在苏州他在老家,懒得和他理论,就讲既然赚钱我的股份给你,我的十万算借给你的,之前的分成我也不要了,之后这十万块你付点利息给我母亲(他亲姐)当生活费,他很高兴的同意了,一开始按谈好的每月给利息,一年以后吧拖着就不给了,2015年开始我按讲好的(如果正常给我妈付这个利息,十万本金永远不会要,反之就要)打要钱,各种理由不给,讲好的利息也不付,到了2019年五月撕破脸了,让了他三万块钱,十万的本金给了我七万(他给了两万,和他一起一个人付了我五万)算清帐了,唉,2013年十万块在我们县城能付首付,当时就因为是亲舅,也想着帮他一把,没想到后来耍赖皮,十万块给了七万,我认了,能有什么办法,如果是外人,直接法院起诉了,唉,真无耻,好吃懒做,欠不少其他亲戚的钱也是赖皮不给,是有钱不还的那种,有这样无耻的亲戚还不如没有[擦汗][擦汗][擦汗][擦汗]